这样子的单据是否构成不符点?--分析解答
[color=DarkGreen]以下L/C项下单据想对外拒付,不知能否成立:
1、发票中列有受益人的汇款途径,但是与寄单行指示不一致(为两家银行);
2、我方L/C要求PACKING AND WEIGHT LIST 中注明QUANTITY. NET WEIGHT. GROSS WEIGHT OF EACH PACKAGE 但对方对方单据是以BOX为单位,并注明每BOX中有两PACKAGE,只列出每BOX的数量和重量;
3、L/C中对装运港要求是 ANY PORT USA,对方的B/L中的装运港未注明具体港口,而是直接用"ANY PORT USA"。
其中第一条不构成,第2、第3条构成不符点行为。 [/color]